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贤纳士

公司名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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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 南宁国际物流基地7号路工程( 22号路-银海大道) -上跨南宁南南环线铁路跨线桥工程施工阶段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6-14 17:39:09  

     

    南宁国际物流基地7号路工程( 22号路-银海大道) -上跨南宁南南环线铁路跨线桥工程施工阶段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国际物流基地7号路工程( 22号路-银海大道) -上跨南宁南南环线铁路跨线桥工程施工阶段勘察

    项目招标编号

    建昶FW24-04-078

    招标人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桥梁全长118.12米,桥面宽56.25米,起于道路桩号K1+084.939,终于道路桩号K1+203.061,为3×35米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小箱梁。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布置钻孔72个,孔深约41-53米,总进尺约3456米。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开标时间

     20240614

    开标地点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61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6   19

    预中标人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1%

    勘察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

    陆晓清(注册编号:AY12450030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勘察;2、临港大道(新营房-明阳互通立交)勘察;3、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南宁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勘察。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3%

    勘察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

    王海波(注册编号:AY18450048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 工程勘察;2、轨道锦绣中尧项目地质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上林县河水网及市政配套PPP(一期)工程勘察A标工程勘察。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08%

    勘察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

    李勇成(注册编号:37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柳城县河东大道北段道路工程勘察;2、经一路(纬十二路-G324段)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柳城县河东大道北段道路工程;2、经一路(纬十二路-G324段)勘察。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nnjcjl.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66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