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4-08-28 17:19:03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壮宁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壮宁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建昶FW24-08-14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标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1 | 壮宁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180万元(全风险代理费,无基本代理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4. 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④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须提供)(原件备查)。
5. 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七、公告期限: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在转账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茶花园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7820 5966 6999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须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产投集团(www.nncytz.com)、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nnjcjl.cn)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人: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廖丽英 ;联系电话:0771-5705839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联系人:吉岳蓓;联系电话:0771-5501695
招标人: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