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4-01-05 12:05:31
南宁市昆仑大道北面廉租住房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南宁市海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南宁市昆仑大道北面廉租住房项目边坡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信息公布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建昶SG23-09-087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南宁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面积86823.47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77067.75平方米(混凝土挡墙边坡支护,长约80m,高度2.4~3.2m,厚度400cm。)
招标控制价:713020.45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挡墙边坡支护,长约80m,高度2.4~3.2m,厚度400cm。砼路面恢复长约80m,宽约3m。铺种草皮约111.50m2,栽植乔木约12株(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无
设计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4.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6日 09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参照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nnjcjl.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海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8号中房•翡翠园紫青庭地下一层 地 址: 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联 系 人: 黄芳明 联 系 人: 刘传翠
电 话: 0771-5526982 电 话: 0771-5502332
2024 年1月5 日
上一篇:南宁市崇善颐养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