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11 18:33:5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混料系统水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编号:JDGC202401048E )(重)招标文件有关疑问答复及合同部分条款作澄清如下:
一、疑问答复:
1、我司报名参与贵司组织的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混料系统水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DGC202401048E)的招投标活动。收到发来的技术招标文件中的图纸为照片格式,为了能够更加准确详细的准备投标文件,请提供详细的CAD图纸。
答:目前业主仅有PDF格式的总图,无CAD格式图纸。
2、招标文件“2.6公辅接头(5)工程地勘及地基处理”修改为:“招标方提供地质初勘供投标方参考,按现场当前现状进行交付,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详勘、施工勘察(如有)和地基处理。”
3、技术规格书 P29 页 4.3 脱硫冷却塔来水进入二级沉淀池,来水管道材质为 316L 不锈钢,设置 316L 材质电动阀门、液位计、流量计。
脱硫冷却塔点位
序号 | 水除尘器 | 脱硫冷却塔来水点位 | 备注 |
1 | 2#360m2 烧结系统 | 1#360m2 烧结冷却塔 | |
2 | 3#360m2 烧结系统 | 3#360m2 烧结冷却塔 | |
3 | 265m2 烧结系统 | 265m2 烧结冷却塔 |
(1)请明确 1#360m2 烧结水浴除尘系统取水来水点位置;
答:取自项目红线内工业水和环保清洗水,可切换使用。
(2)请问取水是投标方从来水点位取水,还是业主负责接到烧结水浴除尘
用水点位。
答:投标方负责从来水点位取水,取水点在项目红线内。
4、技术规格书 P30 页 4.7“污水池设计,要求新建三个长 5m×宽4m×深 4m 的
污水池 ”
请明确是否是一个水浴除尘系统配套新建三个长 5m×宽4m×深 4m 的污水池。
答:一套水浴除尘系统配套新建三个体积不小于80立方米的污水池。
5、技术规格书中有多处提到“烟尘在线监测 ”;但 P73 页“9.2 仪表设置点位 ” 中无粉尘浓度在线监测的要求。
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 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文件中 均无要求烧结水浴除尘设置在线粉尘浓度检测。
答:不要求烟尘在线监测,删除技术规格书关于在线监测部分内容。
6、技术规格书 P30 页“烟囱按照《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2-2012)进行建设,高度≥18 米,碳钢材质。 ”
该规范要求,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边 200m 范围内建筑物 3m 以上。
根据《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和其他超低排项目的经 验;烟囱高度仅需满足前后直管段和不低于 15m 即可。另外, 烟囱顶高超过 45m 需设置航空照明,设置粉尘浓度在线监测并进政府网。
请明确烟囱高度是否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2012)的要求;如执行,请提供各烧结主厂房的建筑图或其顶高。
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设计。烟囱平台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设置人工检测平台。
7、技术规格书 P41 页“对于风机设备需要变频调速时,315kW 及以下优先采用 低压变频器(根据电机的额定电压选择),315kW 以上的采用高压变频器,大于 等于2000kW 电机需要变频调速时有变频调速加水阻软启动和工频运行。不需要 变频调速时,需要有水阻软启动,不能直接启动。
招标方现有高压供电如果不能满足本工程高压用电要求,投标方需增设计相 应的高压盘柜、电源电缆等来满足。
如果招标方的 380/220V 三相五线供电系统容量不能满足本工程容量要求, 投标方需增设 10KV/380V 电力变压器及配套的相关设施来满足供电要求。 ”
(1)三套水浴除尘风机的电机功率正好为 315kW,可研文本中是采用的 10kV 高压;请明确 315kW 的电机是采用高压还是低压。
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设计。
(2)请进一步明确各水浴除尘系统高、低压取电位置及其可新增的负载容量;高压取电是新增高压柜并柜还是利旧现有高压柜改造;现有高配室内高压柜品牌。
答:现场高压室大多不具备增加高压柜条件,若为高压请明确高压设备位置以现场实际为准。新增柜子以实际测量为准,牌子以推荐名单为准。
8、请提供现有各烧结系统 PLC 的品牌。
答:施耐德。
二、合同部分条款作澄清:
(一)《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混料系统水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删除第14.3.1条《分项技术达标保证金占比及指标达标率支付比例表》。
(二)《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混料系统水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22条 补充条款原“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已签订且承包人已提交履约担保,并满足以下条件:(1)承包人将设计计划和预付款申请(及对应金额发票)提交发包人审批、□勘察开始现场施工后,发包人按合同设计费的10%支付设计、□勘察预付款。”现澄清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已签订且承包人已提交履约担保,并满足以下条件:(1)承包人将设计计划和预付款申请(及对应金额发票)提交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按合同设计费的10%支付设计预付款。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