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3-04-17 15:59:01
各投标人:
万丰江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建昶FW23-02-054),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澄清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二章项目需求 | 二、服务内容 1、中标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的自用水费和公用水电费及水电损耗的分摊办法如下: (1)自用水费按业主或使用人实际发生额据实代收。 (2)公用水(包括:小区绿化、保洁用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据实按户分摊收取。 (3)水、电费损耗费按当月实际发生据实按户的用量分摊收取。 2、水电费公摊由乙方与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同时一起代收。 3、电梯运行及二次加压电费:由业主购买物业建筑面积据实公摊。 4、由于业主不及时交纳水电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自行承担。
| 二、服务内容 (七)水电费的收取: 1、中标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的水电费: (1)水电费按业主或使用人实际发生额据实代收。 (2)由于业主不及时交纳水电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自行承担。 |
2 | 其他内容不变。 |
招标人:南宁万丰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