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3-01-10 16:07:17
各潜在投标人:
南宁城投集团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建昶FW22-09-358)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根据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分“投标人具有贰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得2分,具有壹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得4分;”的评审。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分“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管理系统类型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具有客户签字(章)的验收证明材料。”澄清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管理系统类型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8分。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具有客户签字(章)的验收证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至原招标文件第8页“2、付款方式:……招标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为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部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8页“2、付款方式:…….中标人为依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招标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澄清为:2、付款方式:…….中标人未依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招标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9时30分现澄清为2023年02月07日9时30分。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