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2-08-18 17:43:43
受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南宁高新区皂角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调查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宁高新区皂角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调查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建昶FW22-05-159
三、资金来源:其他渠道筹措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及合同估算价:
(一)招标内容:前期调查报告编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采购预算价:6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须提供由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四)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地点: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三)方式: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时间内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往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前往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如证件有二维码的,扫描结果亦认可);
(四)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9月8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特别说明: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现场递交文件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如属于低风险地区、完成疫苗接种、或有效的核酸检测为阴性)。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9月8日9时00分在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njc.cn)、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gxq.nanning.gov.cn/)上发布。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联系人:何宇;联系电话:0771-3185327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联系人:黄慧;联系电话:0771-5501091;传真:0771-5501696。
招标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 月18 日
附件:
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寄送注意事项如下: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黄慧
联系电话:0771- 5501091。
(6)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