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2-11-10 09:26:00
各投标人:
南宁产投汽车邕宁产业园项目三期公用动力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建昶HW22-09-055)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澄清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采购合同书 ”
|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 ,本合同暂定总金额为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 (¥ ),(以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其中暂列金额 元,暂估金额 元 ,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金额 元,执行增值税税率 13%。
|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 ,本合同暂定总金额为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 (¥ ),(以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其中暂列金额 元(¥ ),不含增值税金额(大写)人民币 (¥ ),安装费执行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金额(大写)人民币 (¥ ),设备费执行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2 | 第2次澄清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3 | 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重新领取新的招工程量清单,最终以新发放的南宁产投汽车邕宁产业园项目三期公用动力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工程量清单纸质版为准。 |
招标人:南宁产投汽车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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