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2-09-23 15:20:23
龙岗片区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一期)质量检测
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龙岗片区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一期)质量检测(项目编号:建昶FW22-07-274-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序号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1 | 3.2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一): 本项目检测费计费标准按《南重点办纪要〔2017〕3号文》执行,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系数报价。本项目检测费=[(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0.5%]×0.9×(1-下浮系数)。招标文件(含合同)其余条款与本条如有冲突,均按本条内容执行。最终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公布的计费标准为准。 【注:1.下浮系数报价不需在下浮系数报价前加负号,计算公式自带负号计算。2.不需要提供价格分析表】 | ☑下浮系数报价(一): 本项目检测费计费标准按《南重点办纪要〔2017〕3号文》执行,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系数报价。本项目检测费=[(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0.5%]×(1-下浮系数)。招标文件(含合同)其余条款与本条如有冲突,均按本条内容执行。最终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公布的计费标准为准。 【注:1.下浮系数报价不需在下浮系数报价前加负号,计算公式自带负号计算。2.不需要提供价格分析表】 |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控制价 | ☑方式(一):本项目检测费计费标准按《南重点办纪要〔2017〕3号文》执行,本项目检测费=[(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0.5%]×0.9×(1-下浮系数)。最终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公布的计费标准为准。 | ☑方式(一):本项目检测费计费标准按《南重点办纪要〔2017〕3号文》执行,本项目检测费=[(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0.5%]×(1-下浮系数)。最终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公布的计费标准为准。 | |
3 | 招标文件第52页协议书 | 3、本项目最终检测费结算费=[(最终审定结算中的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最终审定结算中的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0.5%]×0.9×(1-下浮系数)。 | 3、本项目最终检测费结算费=[(最终审定结算中的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最终审定结算中的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0.5%]×(1-下浮系数)。 |
请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农晓燕
联系电话:0771-4888658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元
联系电话:0771-5501091
日期: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