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21-08-06 17:34:12
本招标项目 产投经开海城产业园8~13#、15~16#厂房及地下车库工程 已由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2102-450112-04-01-653861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产投智创经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昶SG21-07-083
报建号(如有): 80000010438442
建设地点: 南宁市经开区铁山港路北侧、那历路延长线西侧
建设规模: 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92854.89㎡,其中8#厂房建筑面积7961.02㎡,地上4层,建筑高度23.94m;9#厂房建筑面积7961.02㎡,地上4层,建筑高度23.94m;10#厂房建筑面积7961.02㎡,地上4层,建筑高度23.94m;11#厂房建筑面积7961.02㎡,地上4层,建筑高度23.94m;12#厂房建筑面积11923.69㎡,地上6层,建筑高度34.10m;13#厂房建筑面积11923.69㎡,地上6层,建筑高度34.10m;15#厂房建筑面积13185.36㎡,地上5层,建筑高度26.7m;16#厂房建筑面积13185.36㎡,地上5层,建筑高度26.70m;地下室为负一层,建筑面积为10792.71㎡。(以南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表为准)。
合同估算价: 20000.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664 日 历天,定额工期 664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1.按照招标图纸完成8、9、10、11、12、13、15、16#厂房及地下车库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暖通、防雷、土方等图纸范围所有工程(不包括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变电所、生活水泵设备等),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优化方案及招标人指定的零星工程施工(以指令单为准)等所包含的一切工程。电梯电缆接至电梯机房中电梯配电箱内,配电房接至各设备及电器的线缆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标段内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电信等附属工程所有的管道预埋、预留孔洞及土建预埋预留工作,均由土建承包人负责按要求完成按照招标图纸完成。 2.给排水施工范围:给排水施工范围:图纸所注的供水、排水的范围(标段范围内的雨水管、污水管接至第一个雨水、污水井之间的管道施工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第一个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以及化粪池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3.土石方开挖交界面:土石方开挖起始标高为原地貌标高(原地貌标高以三方人员现场实测为准),开挖至图纸所标注各基底标高。开挖过程中发现旧基础、废弃人防设施、管线按实际量取,并扣减相应土石方工程量。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南京回归建筑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人员。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8月6日0时00分至2021年8月27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1年8月27日 9时30分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 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 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无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771-4972301)
11.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 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产投智创经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206-93号房 | 地 址: | 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黄伟光 | 联 系 人: | 刘瑾 |
电 话: | 0771-5849639 | 电 话: | 0771-5501691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nnsjc@126.com | |
网 址: | 网 址: |
2021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