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昶FW21-02-045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要求作如下变更为:
(2)原招标文件变更通知一中专用合同条款“10.2.2.签约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156270㎡(暂定面积)注:1、合同暂定总价南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中的总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进行调整;2、合同价格不包括重大变更,如出现重大变更由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另行商定变更设计费;3、当建筑层高超过8米时按双倍计容,设计费按双倍建筑面积计算”
现变更为:
签约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156270㎡(暂定建筑面积)注:1、合同暂定总价南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中的总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进行调整;2、合同价格不包括重大变更,如出现重大变更由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另行商定变更设计费;
二、其他内容不变。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