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象新区营业用房基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五象新区营业用房基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
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9-450108-66-03-04424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东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五象新区营业用房基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招标编号:建昶FW20-09-247
建设地点:南宁市
计划总投资:11.6亿元
建设规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各阶段服务结束以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完成为止。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协助业主对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前期工作(不含规划、可研和立项)编制、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含优化)、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进度管理、参建单位管理、BIM咨询、协助招标采购、竣工验收、交付、工程结算、项目后评价等所有协助管理服务工作(不含运营管理服务)。
☑前期咨询:包括
①环境影响评估;②节能评估;③交通影响评估;④水土保持(含施工期监测);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⑥初步设计评估。
☑工程勘察:包括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满足设计对勘察的要求;勘察文件满足规范深度要求。
☑工程监理:负责设计监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等所有监理工作(含公共区域装修,不含租赁区装修)。
☑全过程造价咨询: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含变更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
R其他: 施工图审查(含勘察、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其中两项或以上资质,或被列入全国或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监理企业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单独一家企业的形式参与投标后,可以将不在本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
一级 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 注册结构师或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前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且信息有效、未被锁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图审查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
□其他人员要求:无。
(3)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附上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20年7月~ 2020年9月,下同)投标人或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为前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8:30-17:30),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250元/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日9时 00分,地点为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njcjl.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东新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一层2001号商铺 |
地 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胡工 |
联 系 人: 龙海湘 |
电 话: 0771-2879730 |
电 话: 0771-5502332 |
传 真: |
传 真: 0771-5501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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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