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御珑壹号城项目1、2、3、5、6、7、8、9号楼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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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5-25 18:06: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轨道御珑壹号城项目1、2、3、5、6、7、8、9号楼园林景观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450103-70-03-00202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建昶SG20-04-046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43908.85平方米,绿化用地 15368.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161.25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164418.24平方米;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4358.56平方米;配套面积为27897.2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350万元
要求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6、7、8、9号楼区域景观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1、2号楼区域景观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3、5号楼区域景观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景观小品工程、绿化工程、园路铺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勘察单位: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接业务范围有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达到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其他资格条件:无。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25 日 至 2020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核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5 月 25 日 至 2020年 5月 2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6 月 15 日0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nnjcj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地 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邮 编: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蒋工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15676760324 电 话:0771-5501695
传 真: 传 真: 0771-5501696
2020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