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象新区营业用房基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
澄清通知(一)
项目招标编号:建昶FW20-09-247
各投标人:
广西东新发展有限公司的南宁五象新区营业用房基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1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原文为“□招标人支付”
现澄清为“☑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6.42万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二、招标文件中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9时00分,现因故延至:2020年11月6日9时00分。
招标人:广西东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