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贤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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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 振邦路(物流基地13号路,玉洞大道-物流基地规划3号路)污水管工程咨询设计(重)

    来源:  发表时间:2018-11-09 09:20:00  

    项目名称:振邦路(物流基地13号路,玉洞大道-物流基地规划3号路)污水管工程咨询设计(重)
    招标类别: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该项目拟在振邦路(30号路到3号路段),后侧绿化带内增排一根管径d500~d2000污水管,长度约6710m。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822万元,建安投资3822万元。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11月09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33.00000 %
    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33.50000 %
    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32.00000 %
    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黎翠柳 (联系电话:0771- 5782844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