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仲龙路(仲龙路八尺江大桥-新美路)一期工程电力工程监理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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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建昶FW17-12-563 |
项目名称:仲龙路(仲龙路八尺江大桥-新美路)一期工程电力工程监理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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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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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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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宁市 |
中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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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仲龙路(仲龙路八尺江大桥-新美路)一期工程电力工程监理
成交下浮系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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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罗桂莲(组长)、李德萍、唐梅梅 |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自日期自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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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 4888696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091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李丽0771-5501091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质疑电话: |
投诉电话:218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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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