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展示厅综合布展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展示厅综合布展项目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五象[2017]2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
建设规模:
本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为111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829.6万元(含设计费,本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格)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5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2.2招标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进行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等内容(主要装修内容包括砌筑工程、楼地面工程、墙及柱面工程、天棚吊顶工程、LED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模型购置及安装工程、展示设施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26日至 2018 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请于2018 年7月26日至 2018 年8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9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www.nnjcjl.cn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
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邮 编: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庞艺飞 联 系 人:
龙海湘
电 话:
15289668511 电 话:
0771-5501091
传 真: 传 真:
0771-550169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茶花园路支行
账 号:
4500160478205966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