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工程监理
变更通知(一)
建昶FW18-03-085
各投标人: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工程监理因故做出如下变更:
1、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037569.6元;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履行安全职责措施: “要求: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好(2.1-4分):完全满足要求。中(0.6-2分):基本满足要求。差(0-0.5分):不满足要求。”变更为:“
要求: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好(2.1-5分):完全满足要求。中(0.6-2分):基本满足要求。差(0-0.5分):不满足要求。”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①持有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②考核期内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③2015年至今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奖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④获得省级或市级奖的每个得0.2分,每增加1个省级或市级奖项的得0.2分。(本项满分6分)”变更为“
①持有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②考核期内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③2015年至今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奖的每个得3分,2016年至今获得省级(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奖的每个得0.2分,2017年至今投标人获得设区地市级奖的每个得0.2分(本项满分9分)”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特此通知!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