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17-10-10 18:02:35
项目名称 | 高新区至武鸣区快速通道咨询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 | |||||||
招标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起终点由高新区北经甘圩镇、宁武镇至武鸣区、东盟区的城市快速通道,路长42km,其中路宽60m段长14.7km,宽40m段长27.3km,建设内容包含有12座立交桥,总投资475000万元。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项目经理 | 安全员 | |||
投标报价 | 31.00000 % | |||||||
工期 |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项目经理 | 安全员 | ||||
投标报价 | 30.00000 % | |||||||
工期 |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安全员 | ||||
投标报价 | 31.00000 % | |||||||
工期 |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黎翠柳 (联系电话:0771- 5782844)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