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项目地下室人防通风工程设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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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建昶HW17-09-061 |
项目名称:南宁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项目地下室人防通风工程设备采购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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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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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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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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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项目地下室人防通风工程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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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唐热平、陈革新、林真标 |
交货期/工期: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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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林工 0771-5719259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091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李丽0771-5501091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投诉电话:218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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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