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沙河路(那丰路-庆华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建昶FW17-08-395
项目名称:南宁市沙河路(那丰路-庆华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4日
定标日期:2017年08月18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盛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
中标/成交金额: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沙河路(那丰路-庆华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成交下浮系数3%
评审专家名单:李文毅、谭湘叶、蒙俊宁
交货期/工期: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前提交成果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涛 0771-6761927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09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李丽0771-5501091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2189091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21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