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表时间:2017-08-17 15:58:00
项目名称 | 南宁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工程设计 | ||||||
招标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设计总面积约2792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6日 | ||||||
中标人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 | |||||||
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 | |||||||
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