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平乐大道(南宁大桥南一原南环高速路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前期质量检测(精品线路沿线风貌改造工程)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五象[2017]12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宁市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打造精品线路之一的平乐大道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平乐大道远期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现阶段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设计速度60km/h,现状道路红线宽60m。工程拟北起南宁大桥南端,往南经博艺路口、五象平乐立交、五象岭隧道、宋厢、歌海、秋月、玉洞立交、凤凰路、夏琳路、良玉大道及坛兴路,南止原南环高速公路,全长约7.2公里,其中扣除五象、玉洞已建立交工程和宋厢、歌海及秋月在建立交工程范围,剩余长度约3.2公里,其中包括平乐大道隧道(五象岭隧道)长550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
1207503.20元
检测服务期:
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和工程移交范围内开工前的现状检测,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30日内提交检测报告及相关检测成果。
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
无
招标范围:(专项检测或综合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其他
道路检测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容须包括道路检测相关内容;
(3) 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包括中级)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月
1日至
2017 年
12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
2017 年
12月
1日至
2017 年
12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月
22日
09时
30分,地点为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nggzy.net)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
邮 编: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农工 联 系 人:
陈元
电 话:
0771-4888696 电 话:
0771-5501091
传 真: 传 真:
0771-5501696
2017 年
12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