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建昶FW17-12-563
项目名称:仲龙路(仲龙路八尺江大桥-新美路)一期工程电力工程监理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仲龙路(仲龙路八尺江大桥-新美路)一期工程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编号:建昶FW17-12-563)作出如下变更:
一、资质要求变更为“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电力工程] ,(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竞标文件中有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要求按以上资质要求变更中的相关内容为准,作统一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请按变更公告执行!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 48886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丽 0771-5501091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