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建昶FW17-08-419
项目名称:良华路(华威路-沙河路)10KV、110KV配套电缆管道工程设计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7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良华路(华威路-沙河路)10KV、110KV配套电缆管道工程设计因故做出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3页10.1.3.(1)“①信用记录:竞标人应当……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变更为“ ①
信用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
信用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2、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
(项目名称) _ __(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1.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雷玙晶 0771-674212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吉岳蓓 0771-5501091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