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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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一期工程、东站城市广场外墙玻璃幕墙项目工程第2次澄清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7-31 10:14:15  

    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一期工程、东站城市广场外墙玻璃幕墙项目 工程变更通知一
    建昶SG17-04-030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336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变更为: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319日历天项目2017 年 8 月 20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变更为:现金或转账(电汇)或投标保函。
    三、招标文件澄清在发布公告的媒介网站发布。
    四、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变更为:120天
    五、招标文件第23页,“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中“企业管理体系及诉讼等情况(本项满分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a、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b、投标人通过环保体系认证的得2分;c、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得1分;”变更为:企业管理体系及诉讼等情况(本项满分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得5分
    六、 招标文件第24页“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本工程施工需求的情况”中“差(0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现变更为:差(0-2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七、招标文件第25页“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中“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辅助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求情况:(优得16~14分,良得13~11分,中得10~8分,差得0分),此项满分16分”现变更为: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辅助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求情况:(优得12.1-16.0分,良得9.1-12.0分,中得4.1-9.0分,差得0-4.0分),此项满分16分。
    八、招标文件第27页“项目实施要点”中“差(0分):实施要点不合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现变更为:差(0-1分):实施要点不合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
    九、招标文件第27页“设计及施工的配合”中“差(0分):协调配合计划不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现变更为:差(0-1分):协调配合计划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十、招标文件第32页“项目业绩”中“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有承接过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类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0.5分,满分1分。”现变更为: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有承接过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类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1分,满分1分
    十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新版)已上传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图纸”部分,首次发布的清单已作废。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十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格式作如下变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难支模、起重吊装、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的风险管理。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同时我方承诺,建设项目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规[2016]1 号)的通知要求的,我方在施工中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发(承)包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承包资格。
    7、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按现行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的实际状况,将本工程非主体部分的专业承包工程分包给有信誉、实力强、有资质、在南宁市注册的企业负责施工,并及时办理相关分包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8、一旦中标,我方将接受有关部门、专家对我方的诚信考评,出现未达到相关诚信要求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 年8 月 3 日北京时间 9 时  30   分现变更为:2017811日北京时间 9 30
    十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变更为:总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7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4人;建筑设计: 1    人;结构设计:1  人;施工技术:3    
    十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