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际物流基地21号路工程(振邦路-庆华路)施工试验及检测
变更通知(一)
编号:建昶FW17-02-063
各投标人: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
南宁国际物流基地21号路工程(振邦路-庆华路)施工试验及检测做如下变更:
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4.1条款质疑的提交时间
修改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7.1条款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修改为“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6.1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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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分工:
√分技术、商务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商务类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
3、招标文件P12,10.1.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要求中第(5)点
变更为“(5)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第(6)点
变更为“(6)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值构成
修改为“技术分:
60分;商务分:
40分”。
5、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分标评分标准中业绩分
修改为“2014年以来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工程专项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项目或工程造价50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检测项目,每1个项目得1分;满分5分。(以检测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原件备查)。”。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