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查总队、南宁调查队信息化网络升级改造(工程装饰)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广西调查总队、南宁调查队信息化网络升级改造(工程装饰)
招标类别: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广西调查总队、南宁调查队信息化网络升级改造(工程装饰)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所涉及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地质情况、答疑纪要及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07月07日
公示截止时间:公示开始的3个工作日后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西明宏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27621.9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洲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29043.92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景斓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7418691.41 元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
赖振朋、赵玮 (联系电话:13517816170、18107711889)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自拟)。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代理机构提交《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