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景观设计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景观设计
招标类别: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整治及景观绿化
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公示开始第二天起的3个工作日后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投标报价:63.00 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00 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谭福兵 (联系电话:0771-5827849 )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