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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景观工程设计 |
招标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沿邕江北岸走线,起点为三岸大桥,终点至蒲庙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整治及景观绿化 |
开标时间 |
2016年03月25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3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3月28日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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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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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00 元 |
工期 |
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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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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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00 元 |
工期 |
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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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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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00 元 |
工期 |
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公示期的最后一天。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2856750)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