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宁·星光广场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投资【2014】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建昶SG16-04-028(重)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
建设规模:含4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设4个抗爆单元,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8952.0平方米(其中负二层人防建筑面积为3998.0平方米,负三层人防建筑面积为4954.0平方米)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根据主体施工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安装,与主体工程进度同步。)
招标范围:根据振宁·星光广场人防施工图纸(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结构)所示范围内容对星光广场项目(6#楼及综合楼)地下室人防工程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施工。(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所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人防通风系统、滤毒设备、防水泵、水箱及相应管件、封堵板、战时发电机设备、预埋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向当地人防办办理验收和备案等工作)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或《人防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项目技术总负责人须具有人防一级防护(或防化)工程师执业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人防二级及以上防护(或防化)工程师执业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5月13日至
2016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3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资质证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投入本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核查后退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
2016年5月13日至
2016年5月19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3时至
5时,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6月
2日
9时0
0分,地点为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nnjcjl.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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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古城路10号 |
地 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 |
邮 编: |
530022 |
邮 编: |
530022 |
联系人: |
黄伟光 |
联系人: |
刘瑾 |
电 话: |
0771- 5849639 |
电 话: |
0771-550169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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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71-5501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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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